安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主体错位现象将被纠正
据了解,安徽省工商局去年6月至12月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开展了一次基层调研,调研发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存在合同主体错位、委托情况不明、流转形式混淆、合同性质不清等10项问题。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闵义山告诉记者,此次推出《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希望它能够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约履约行为,预防和降低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
合同主体缺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徽省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卫琳说,农村有很多已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原承包农户并不是合同当事人,也没有原承包农户的签字;取而代之的是村委会、村民小组或者是乡(镇)政府等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也都约定的是村委会、村民小组或者是乡(镇)政府等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重要的一方,原承包农户在合同中却没有涉及。
针对这一问题,安徽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明确了承包农户是《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合法当事人,并且必须有承包农户的签字认可合同才能生效。
据了解,此前一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还存在委托情况不明,合同效力待定的问题。有很多由村委会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看不出其流转的土地是否已得到原承包农户的授权委托。有的村委会与原承包农户签订的不是委托书,而是流转合同、协议书等,改变了委托性质。卫琳说,此次示范文本明确了承包农户与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等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只能作为承包农户的委托方参与合同签订。
另据了解,示范文本还明确了流转性质,解决“流转形式混淆,合同性质不清”“合同版本众多,不便统一管理”等八方面问题。
- 13601农业农村部: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13512关于变更2025第十三届内蒙古春季农业机械博览会会址的公告——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宣
- 13393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农机补贴兑付!
- 129242025西南农机展:丘陵农机、粮油机械、畜牧机械与春耕农机团购节大集结!
- 12885聚焦现代农业!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农机展2月28日盛大举行
- 12716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金融峰会暨农机新营销高端论坛在济南举办
- 12567关于推介2024年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主推模式的通知
- 11898拓展终端 开发渠道 | 500家农机企业5000家合作社300家经销商的PARTY
- 11879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审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