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机构“春耕贷”创新支持小站稻春耕备耕
2022-02-17
农民日报6490
核心提示:为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有序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及早着手,指导天津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在粮食主产区集中开展“春耕贷”业务。“春耕贷”业务属于纯信用担保贷款,由天津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天津农商银行发放贷款。贷款以储存的小站稻稻谷作为还款来源,单户贷款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种粮经营主体应支付资金的70%,贷款期限控制在6个月以内。
为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有序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及早着手,指导天津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在粮食主产区集中开展“春耕贷”业务。“春耕贷”业务属于纯信用担保贷款,由天津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天津农商银行发放贷款。贷款以储存的小站稻稻谷作为还款来源,单户贷款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种粮经营主体应支付资金的70%,贷款期限控制在6个月以内。“春耕贷”用于种粮经营主体缴纳土地承包费、采购农资等春耕备耕用途,由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土地发包方、农资供应商等账户,采取“受托支付”方式打入指定账户,确保资金以规定用途使用。
“春耕贷”最快两个工作日放款。该项业务采用“见贷即保”模式,银担双方统一准入标准、设立快速通道。天津农担公司在“春耕贷”业务中创新银行担保合作模式,天津农商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双方根据业务风险动态调整银担风险分担比例,将银担风险分担比例由20∶80调整为70∶30,即银行承担风险比例由20%大幅度调整为70%。天津农商银行在“春耕贷”业务中,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利用互联网、AI等数字技术防控贷款风险,降低种粮经营主体融资门槛,同时根据借款人信用评价进行风险定价,培养种粮等农业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
此次天津农担公司与天津农商银行创新开展“春耕贷”业务,首期将为小站稻经营主体提供5000万元纯信用担保贷款,并根据种粮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及时调整“春耕贷”总体担保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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