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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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1688网 热点关注】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对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46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快推进种养结合,促进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作出了回复,围绕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在推进农业机械化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发展,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推进农机装备创新。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重点研发计划“丘陵山地拖拉机关键技术研究与整机开发”等项目,推动山地农机装备研发。二是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8亿元,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2021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将补贴范围扩大到15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贵州省将丘陵山区急需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比例从30%提高到35%。三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建成614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植保无人飞机等智能化设备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土地、金融政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推进土地有序流转。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强化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目前,全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亿亩。二是强化用地保障。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内统筹布局,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三是完善金融服务。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支持。财政部将中央财政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财政支持,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企业发展。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强农技队伍培训,提升农技推广效率。一方面,加强农技人员培训。建立部省与市县分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理论教学、现场实训、在线培训,持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水平。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脱产进修、在职研修,学习专业知识。2020年,累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0余万人次。另一方面,强化业绩考评激励。健全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及时更新知识技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非专业和学历较低的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脱产进修、在职研修,提升学历教育水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打造高素质农民队伍。一方面,选派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人才下乡、科技下乡,传播农业科技,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目前,有几十万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领办创办了1.15万家企业或合作社,平均每年转化示范2.62万项先进技术,直接服务6500万农民。另一方面,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90亿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2020年培训人数超过65万人。联合教育部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农民工参加高职学历教育,2020年扩招3.1万人。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推动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方面,构建监测网络。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推进构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在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点4万个、农田氮磷流失监控点241个、农膜残留监测点500个,及时掌握农业生态环境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完善监测机制。2021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加强长期观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优化国控监测点位,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及时、准确反映各地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和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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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农业机械化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发展,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推进农机装备创新。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重点研发计划“丘陵山地拖拉机关键技术研究与整机开发”等项目,推动山地农机装备研发。二是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8亿元,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2021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将补贴范围扩大到15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贵州省将丘陵山区急需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比例从30%提高到35%。三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建成614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植保无人飞机等智能化设备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机装备创新,深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稳定农业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提高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土地、金融政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推进土地有序流转。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强化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目前,全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亿亩。二是强化用地保障。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内统筹布局,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三是完善金融服务。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支持。财政部将中央财政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财政支持,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企业发展。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强农技队伍培训,提升农技推广效率。一方面,加强农技人员培训。建立部省与市县分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理论教学、现场实训、在线培训,持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水平。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脱产进修、在职研修,学习专业知识。2020年,累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20余万人次。另一方面,强化业绩考评激励。健全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及时更新知识技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非专业和学历较低的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脱产进修、在职研修,提升学历教育水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培训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打造高素质农民队伍。一方面,选派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人才下乡、科技下乡,传播农业科技,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目前,有几十万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农村生产一线,领办创办了1.15万家企业或合作社,平均每年转化示范2.62万项先进技术,直接服务6500万农民。另一方面,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90亿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2020年培训人数超过65万人。联合教育部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农民工参加高职学历教育,2020年扩招3.1万人。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方面,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推动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方面,构建监测网络。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推进构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在布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控点4万个、农田氮磷流失监控点241个、农膜残留监测点500个,及时掌握农业生态环境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完善监测机制。2021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加强长期观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生态环境部持续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优化国控监测点位,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及时、准确反映各地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和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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