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如何建设?如何补助?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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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1688网 编辑视角】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一直是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短板,作为鲜活农产品流通出村进城的“一公里”,加强其设施建设,对于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也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指出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有效举措,是现代农业重大牵引性工程和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香蕉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在支持对象上,文件指出,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32个脱贫县可不受示范等级限制),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下属农场,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试点县可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补助标准方面,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832个脱贫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不含农垦农场和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补贴规模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给予重点补奖,原则上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下一年重点根据试点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绩效评价结果,再适当安排奖励资金继续支持。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结语: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重大牵引性工程,对于补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意义重大。据了解,2020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已支持1.1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了近500万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相信接下来,通过"十四五"时期的持续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能力会得到明显提升,从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也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指出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有效举措,是现代农业重大牵引性工程和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要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香蕉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在支持对象上,文件指出,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32个脱贫县可不受示范等级限制),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下属农场,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试点县可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补助标准方面,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832个脱贫县不高于40%,单个主体(不含农垦农场和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补贴规模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给予重点补奖,原则上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下一年重点根据试点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绩效评价结果,再适当安排奖励资金继续支持。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结语: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重大牵引性工程,对于补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意义重大。据了解,2020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已支持1.1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了近500万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相信接下来,通过"十四五"时期的持续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能力会得到明显提升,从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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