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山恒鑫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一、调查核实情况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对恒鑫公司2017-2019年在衡阳市销售的118台套循环运动式育秧设备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并与购置农户进行沟通。核查发现,2019年通过湘潭欣鑫农机有限公司销售的14台套循环运动式育秧设备,存在机具配置不齐、未全部安装到位的情况,涉及补贴资金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83万元、县级累加补贴13万元。这14台套机具用户为衡山县湘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衡山县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衡山县永和永长家庭农场、衡山县沐宸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业经营组织。
二、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恒鑫公司通过减少机具配置或部分拆除已补贴机具零配件等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破坏购置补贴秩序,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严重影响,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为保持惩治违规高压态势,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环境,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湘农联〔2018〕68号)相关规定,结合恒鑫公司配合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1.责成恒鑫公司将违规销售的14台套机具补贴款96万元全额上交衡阳市财政,并负责将机具安装到位。
2.取消恒鑫公司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取消湘潭欣鑫农机公司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将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补贴政策实施。
3.将衡山县湘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衡山县辉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衡山县永和永长家庭农场、衡山县沐宸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业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
4.对恒鑫公司补贴资格取消前,购机者已购置且经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产品,按规定兑付补贴资金。
5.约谈衡山县农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就该案件写出深刻检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2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1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24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2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7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2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17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6048辽宁开展2024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 15409陕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