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0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精神,严格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存量监管,加快变拖淘汰进程,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变拖牌证注销及在册管理情况
1.全省在册在管变拖数量大幅下降。2020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公告50343台变拖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全省变拖在册存量大幅下降。省农机监理总站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变拖数量仅剩56826台,较2019年12月底107169台减少了46.97%。
2.个别地区变拖存量依然较大。少数区县由于前期变拖存量基数较大,目前变拖数量仍然保持高位。
各市变拖存量(数量多少排序):合肥市9667台、蚌埠市5946台、淮北市5274台、宿州市5096台、六安市4916台、阜阳市4159台、滁州市4114台、黄山市3914台、安庆市3839台、淮南市3091台、宣城市2242台、池州市1399台、芜湖市980台、亳州市822台、马鞍山市811台、铜陵市549台。
数量1000台以上县(区)12个(数量多少排序):濉溪县4840台、合肥市蜀山区4562台、灵璧县3853台、合肥市包河区2224台、固镇县2081台、怀远县1977台、寿县1687台、五河县1490台、太湖县1408台、凤阳县1341台、舒城县1301台、肥西县1064台。
3.芜湖市繁昌区、南陵县率先实现变拖清零。2020年,芜湖市繁昌区通过落实道路限行、政策补偿、宣传动员、联合执法等监管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全区变拖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注销变拖245台,报废销毁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变拖53台,落实财政补助资金38.6万元。2020年12月14日,该区最后一辆在册变拖完成报废回收拆解,繁昌区成为继南陵县之后,我省第二个变拖清零的县区。
二、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省厅高度重视,强化行政推动。省厅高度重视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印发《2020年全省农机生产工作要点》(皖农办机函〔2020〕50号)和《安徽省农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农机函〔2020〕600号),将变拖专项整治列入工作重中之重。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措施,并每月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全省工作进展,在秋、冬两季组织开展多次农机工作督导调研,重点解决变拖隐患问题。
2.各地多措并举,加快淘汰进程。各地认真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定信心,积极行动,主动作为。黄山市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对变拖较多的休宁县、黄山区农机监理站领导进行约谈。太湖县将变拖纳入县级挂牌重大隐患整治任务。石台县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限期淘汰变型拖拉机的公告》。芜湖市繁昌区在强化监管同时,由政府出台《鼓励变型拖拉机报废补助实施办法》,软硬兼施,多措并举,比全省计划提前4年实现“清零”目标。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依法履行变拖监管职责,按照省厅关于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履行监理业务,停止转移、变更等业务,做到6个月一检,检验时见车、见人、见机动车检测报告、保险单和交通事故处理证明等。同时,对变拖业务档案进行清理,及时摸清存量家底,建立到期变拖明细台账,通过发送短信或寄送信件的方式提前将即将达到报废期限的变拖信息告知机主,督促机主按时前来办理注销手续。
3.开展联合执法,事故隐患。各地加强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定期组织开展道路联合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变拖违法违章行为,变拖道路交通隐患,不少地区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保持对上路变拖的高压严管态势。巢湖市、庐江县召开警监联席会议,联合交管部门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行动。霍山县召开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县交警大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重点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落实“三年整治”措施和“清零”任务。黟县农机、运管、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变拖路检路查执法行动。
4.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目前全省存量变拖中,近八成挂靠在一些变拖运输企业公司名下。为此,各地加强对变拖运输企业的联系,积极宣传变拖专项整治严格政策和工作要求,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挂靠车辆的监督管理,与企业签订生产责任状、生产承诺书,定期组织开展生产监管座谈,压实企业的生产主体责任。马鞍山市组织赴当涂县变拖挂靠运输公司开展变拖主体责任管理检查,石台县重点加强变拖运输公司监管,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问责。
变拖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道路交通隐患较大。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动真碰硬,迎难而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变拖加速报废淘汰,整体加快“清零”步伐,着力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7日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2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1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24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2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7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2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17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6048辽宁开展2024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 15409陕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