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开展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自主投档的通知
粤农机鉴〔2020〕3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站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规〔2018〕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19〕197号)和《关于2019年继续开展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19〕1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条件
(一)可以投档的产品
1、农机购置补贴产品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年度内),且属于《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见附件1)或《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见附件2)范围的产品。如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有调整,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新发布的通知为准。报送产品的品目、产品参数配置统一采纳原鉴定机构按渠道发布的意见。已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但推广鉴定证书在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产品,需要重新投档。
2.如有企业或产品已在案发地妥善处理并恢复补贴资格,但因自主投档平台黑名单限制无法投档的,须将产品情况说明信息、违规处理文件及恢复补贴资格处理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jdzzhk@126.com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站。
2、农机新产品
补贴产品与条件应符合《关于做好2019-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19〕197号)的规定,分档名称应符合《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规定。
3、植保无人飞机
企业及植保无人飞机的条件应符合《关于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农〔2017〕253号)的规定,分档名称应符合《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规定。
(二)不得投档的产品
1、鉴定证书有效期内被撤证的产品;
2、已列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黑名单数据库及违规通报数据库(www.amic.agri.cn/nxtwebfreamwork/bt/index.jsp?articleId=index&lanmu_id=bt)的产品。
二、投档要求
采取生产企业网上自主投档方式进行。投档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td.sxwhkj.com/),进行企业注册及产品信息填报,并上传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见附件4)。每个产品单独申报,企业对报送的产品信息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全部责任,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的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并将虚假信息报告农业农村部。填报时,严格按自主投档平台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参照投档平台操作手册中的推荐步骤填报)。
(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
登录后点击“产品管理”—“产品添加”,选择“获证产品”—“自动加载”,并按要求填报。
(二)农机新产品
登录后点击“产品管理”—“产品添加”,选择“农机新产品(含植保无人飞机)”。在“机具类型”中选择“农机新产品”填报。除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先进性评价证明上传至“专利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窗口,适用性评价证明上传至“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证明”窗口,安全性评价证明上传至“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窗口。上传的文件应原件全部扫描,不得缺页,文件应清晰,上传后应确保文件能够打开浏览查看。同时将盖有公章的所有纸质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寄送至我站。
(三)植保无人飞机
登录后点击“产品管理”—“产品添加”,选择“农机新产品(含植保无人飞机)”。在“机具类型”中选择“植保无人飞机”填报。按对应窗口要求上传资料,配置的电池和充电器数量由企业在“产品配置参数”中自我承诺。上传的文件应原件全部扫描,不得缺页,文件应清晰,上传后应确保文件能够打开浏览查看。同时将盖有公章的所有纸质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寄送至我站。
三、投档时间
投档时间分批进行,第一批为即日起至2月9日17:00,第二批为4月1至4月10日17:00,第三批为7月1至7月10日17:00,第四批为10月8至10月16日17:00。如有需要新增投档批次,我站将适时对投档信息按规定进行汇总整理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经专家评审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附件:1.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电子版)
2.广东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电子版)
3.恢复补贴资格产品证明材料(电子版)
4.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电子版)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20-37388560、37388561、37373760,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同沙路276号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综合科)
新闻来源地址:http://dara.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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