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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自家土地被流转了,土地征收的赔偿款归谁呢?

   2019-12-18 美丽乡村土地流转6820
核心提示:一般农村的土地进行的是土地出租的情况,就是原承包人还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但是将自己的经营权流转出去给受让人。实际上土地承包关系并未发生改变,所以土地被征收之后应该还是原承包人享有土地补偿的费用。

在农村,不想种地的朋友们一般会选择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进行相关农业活动的经营。但如果这块地即将被政府征收,那么这征用土地的赔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呢?面对利益的划分,承包方和流转方都争执不休,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具体讲解一下。

 

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费到底归谁所有?

 

一般农村的土地进行的是土地出租的情况,就是原承包人还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但是将自己的经营权流转出去给受让人。实际上土地承包关系并未发生改变,所以土地被征收之后应该还是原承包人享有土地补偿的费用。但实际情况下,承包人和受让人可以进行协商,承包人享又土地征收的赔偿,而受让人可以适当的减免土地流转的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物权法》百三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那么,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土地流转后的补偿分配问题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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