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恢复安徽曲辰公司等4家企业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恢复安徽曲辰公司等4家企业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 2018年12月28日,原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印发《关于对三门博洛尼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的通知》(浙农机〔2018〕23号),暂停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曲辰公司”)、浙江博源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博源公司”)、台州市黄岩农欢农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岩农欢公司”)相关产品补贴资格,暂停期为6个月。2019年1月29日,原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印发《关于对蒙城县北冡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浙农机〔2019〕2号),暂停湖北华联机械制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联公司”)相关产品补贴资格,暂停期为3个月。 近日,上述四家企业先后向我厅递交恢复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书面报告,已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并妥善处理因暂停补贴对农户造成的影响。综合考虑整改情况及承诺事项,参照农业部、财政部发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6月28日起,恢复安徽曲辰公司8WGDL-5.0型、8WGQ-80-3型微灌首部、8WGQ-50-1.5型微灌首部以及3CXP-1100Y型多功能双人茶树修剪机补贴资格。 二、自2019年6月28日起,恢复浙江博源公司2ZG-8A、2ZG-8B水稻插秧机补贴资格。 三、自2019年6月28日起,恢复黄岩农欢公司除8WGL-1.5型微灌首部外其他产品补贴资格。 四、自2019年4月29日起,恢复湖北华联公司9HW-150型饲料混合机补贴资格。 五、补贴资格暂停期间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均不得申报补贴。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上述企业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及时提醒产销企业遵守承诺、履行职责,防止暂停期间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申领补贴。上述企业要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对授权经销企业的管理培训,强化诚信建设,落实承诺事项。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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