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
三、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一)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鼓励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简便易行、长期管用的整治模式,集中攻克技术难题。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
(二)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问题。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推进提速降费。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农村儿童健康改善和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四)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保护天然林。加强“三北”地区退化防护林修复。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稳步实施退牧还草。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严格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
(五)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五)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增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适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村企业,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稳定农民工就业,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支持乡村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鼓励地方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加快解决用地、信贷等困难。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园,支持发展小微企业。
五、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快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大力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研究完善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意见。调整改进“黄箱”政策,扩大“绿箱”政策使用范围。按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向,完善稻谷和小麦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研究制定担保机构业务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为本地“三农”服务。研究制定商业银行“三农”事业部绩效考核和激励的具体办法。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切实降低“三农”信贷担保服务门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文明村镇、最美家庭,挖掘和树立道德榜样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设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村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三)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配优基层一线平安建设力量,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农村社区。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地质灾害等公共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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