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8〕5号
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3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完成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我省农机深松整地100万亩作业任务,现将《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方式:省农机主管部门薛艳凤025-83275142、张红025-83279809,邮箱jsnjk@163.com;省财政厅农业处王芃025-83633155。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确保完成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我省10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根据《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及我省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情况,在各地申请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确定在徐州市铜山区等21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开展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具体项目县及实施计划见《2018年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计划表》(附件1)。
二、实施内容
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100万亩,作业深度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深松间隔不超过60厘米。原则上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以旱旱轮作田块为主。作业模式除单一深松外,鼓励开展深松旋耕、施肥播种等联合复式作业。项目县根据确定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三、补助办法
农机深松整地实行项目管理,安排2250万元中央资金,按22.5元/亩的标准全部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依据“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深松整地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苏财农〔2017〕140号文件提前下达。
项目县农机、财政部门要在《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管理工作流程指导图》《江苏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及结算操作流程指导图》(附件2、3)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流程,规范资金使用,设立专账核算,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根据县农机部门的审核结果,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用现金进行兑付,严禁通过农机部门兑付。对不按照规定用途、程序使用资金的,停止资金拨付,终止项目实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补助资金兑付到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
四、监管核查
农机深松整地监管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资金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核查方式实行县级第三方核查、县级主管部门自查、市级督查、省级第三方核查等四级核查工作机制。项目县要建立健全监管核查机制,细化完善县级第三方核查方案。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在人工抽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远程监测等“互联网+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保证深松作业质量,防止通过虚假作业、重复作业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基本实现智能监测全覆盖的项目县,要结合深松作业补助政策,探索智能监测数据的科学合理应用。
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智能监测试验示范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17〕13号)要求,2016年通过省级资金落实安装的深松监测系统继续开展试验示范,进行相关数据收集,按时完成监测系统安装信息填报、数据分析与示范总结。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县农机、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事项的落实,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
(二)认真编制方案
项目县农机、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编制格式见附件4),合理确定实施区域、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细化工作实施计划进度,明确推进措施与职责分工,制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操作办法。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强化大型拖拉机及深松机具的科学调度,布局好深松作业时节,争取成方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实施方案由县农机、财政部门或县政府制定出台,于7月30日前一式2份分别报省、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备案。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应将调整后的方案及时报省备案。
(三)强化管理服务
项目县要通过新闻媒体或现场演示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深松整地技术、政策培训,及时总结宣传深松整地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推进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松作业补助面积较大的地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深松作业任务。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主体购置使用深松整地机具,及时做好深松机具的调试、维修保养,不得用私自加装、改装的深松机(铲)进行作业,确保有足量深松机正常投入作业。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深松作业,提高深松作业机具装备使用效率。项目县要对县域内深松机具及智能监测设备进行梳理排查,依深松年度实施区域和规模,统筹调度使用机具装备,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四)加强绩效考核
项目县在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机管〔2017〕15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当地检查考核机制,结合县级第三方核查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省级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县进行考核。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年度农机深松整地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报送进度总结
继续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月报制度,从8月起至全年深松作业基本结束,每月初报送一次实施进度统计表。项目县根据实施情况填写《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统计表》(附件5),报送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同时在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中的作业信息报送管理模块(技术咨询电话400-133-9797)进行填报。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项目县实施情况,并分别于8月6日、9月3日、10月8日、11月5日、12月3日当天17:00之前,通过电子邮箱jsnjk@163.com报送省农机主管部门。
各地要加强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农机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报告。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总结报告于2018年12月5日前报送省农农机主管部门、省财政厅。
市、县 | 作业面积(万亩) | |
全省总计 | 100 | |
一、徐州市合计 | 63.5 | |
徐州市本级 | 小计 | 11 |
铜山区 | 6 | |
贾汪区 | 3 | |
经济开发区 | 2 | |
丰县 | 2.5 | |
沛县 | 9 | |
睢宁县 | 9 | |
新沂市 | 17 | |
邳州市 | 15 | |
二、连云港市合计 | 10 | |
连云港市本级 | 赣榆区 | 3 |
东海县 | 4 | |
灌云县 | 2 | |
灌南县 | 1 | |
三、盐城市合计 | 6 | |
盐城市本级 | 大丰区 | 0.5 |
射阳县 | 0.5 | |
响水县 | 1 | |
滨海县 | 4 | |
四、宿迁市合计 | 20.5 | |
宿迁市本级 | 小计 | 3 |
宿豫区 | 2 | |
宿城区 | 1 | |
沭阳县 | 7.5 | |
泗阳县 | 4 | |
泗洪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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