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两年内划定17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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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烟台市政府印发《烟台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按照目标,烟台计划到2019年年底,全市完成17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功能区175万亩,玉米功能区170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划定任务,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日前,烟台市政府印发《烟台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按照目标,烟台计划到2019年年底,全市完成17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功能区175万亩,玉米功能区170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划定任务,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啥样的地块能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呢?文件指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按照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在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划定。要将集中连片较大的粮食优势产区作为划定重点。
此外,烟台将以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和数据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等有关信息。
按照两年完成划定的总体要求,烟台将坚持试点先行、压茬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从现在开始到年底,该工作铺开,年底前完成实质性划定。6月25日开始到2019年6月。烟台在有关市(区)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市级开展检查验收。(记者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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