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购机补贴政策凸显“四个全”
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已经出台,较往年相比,新政在补贴对象、品目范围、补贴标准、便民服务、内控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升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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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补贴对象实现全覆盖。将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江苏省次明确把农业企业列入了补贴对象。
二是补贴资金实现全过程管控。农机购置补贴是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属于约束性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即地方不得统筹使用。江苏省继续对补贴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并不断加强化资金监管。注重资金分配立足与需求匹配、加强资金调度力度、明示了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明确要求地方财政增加资金投入,并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三是补贴机具实现品目和分档调整全范围优化。补贴机具品目进行调整优化,注重选择绿色机具、高端产品、智能装备,逐步解决精准化、智能化机具的供给不足的问题。2018年调出6个品目,调进11个新品目,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为56个。优化了联合收割机、拖拉机、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生物质热风炉、移动式秸秆压块(粒、棒)机、收获打捆一体机、北斗导航自动驾驶系统等机具分档,在现有机具缺乏优选标准的现实情况下,尽可能地体现出政策上的“优质优补”,激励企业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机具提档升级。
四是补贴政策实现全程化监督管理。明确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制订、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与结算、补贴监管与违规投诉处理、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五个重点环节的内控制度并公布执行,确保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明确集体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明确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和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机具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核验监督。明确延伸绩效考核的目标,加强对县级内控制度审核把关。同时强化乡镇绩效考核,做到考核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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