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扎实推进农业“机器换人”
一、创设了一批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农业“机器换人”推进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政策意见,3个市、19个县以政府名义出台贯彻意见,其他地区以部门名义制订实施方案,有效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如余姚市专门安排108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拓展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将杨梅罗幔棚列入省级新产品补贴范围,制定出台植保无人机补贴政策, 5个市、11个县出台了首台套农机产品引进补贴政策。三是扩大政策覆盖面,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已有43个县出台了农机保费补贴政策,16个县将免费实地检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四是强化金融服务创新,联合人保财险、安信农保签订农机保险合作协议,联合蚂蚁金服签订农机信贷合作协议,有效解决了农户保险难、贷款难问题。
二、普及了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一是通过推介宣传引导推广应用,组织举办农业“机器换人”现场会、2017浙江(台州)农业机械博览会、蔬菜生产机械化观摩会等系列活动,并将农机展示、作业演示等作为必备元素。二是通过政策落实来引导推广应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补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等政策资金3.5亿元,支持农户新购置农机装备6.4万台(套),占到总新增量的近七成。三是通过行业协作来引导推广应用,确定农机主推技术,并融入粮食高产创建、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联合畜牧、种植、种子、植保等部门共同抓点推广强化农机装备应用。
三、建成了一批高标准的示范样板。一是开展部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奉化、鄞州、德清、义乌、永康等5个地区创建成为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二是开展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制定创建标准和评价办法,落实省级项目资金1200万元予以支持,建成“机器换人”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50个、示范基地152个。三是开展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创建,研究完善机械化作业规程,改进农艺制度和机械性能,新建粮油、茶叶、食用菌等产业融合示范点55个。四是开展智慧农机装备应用示范创建,推进高端设施大棚、玻璃温室以及规模畜牧场和食用菌企业引进自动化流水线、智能控制系统发展引导,鼓励规模合作社、植保服务组织发展植保无人机,建成智慧农机装备应用示范基地99个,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达298架。
四、培育了一批优质专业的服务主体。一是培育服务组织,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79家、作业公司6家,全省总量分别达到1513家和40个。二是提升服务档次,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建成农机合作社示范社9个、省级示范社133个;支持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经销维修企业等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链条,探索建成“2+N”农机综合服务中心63个。三是培养服务人才,在杭州、金华、台州等地建设农机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举办浙江农业之最水稻机械插秧擂台赛、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专业知识更新培训班等活动,全省共培训各类农机实用人才7.4万人次。
2018年,浙江省将按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实施方案既定部署安排,继续以全程、高质为指引,以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重点,以科技、管理、服务、机制、政策等各方面创新为主要手段,持续高水平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拓展示范覆盖面。深入实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争取建成示范县3个、示范乡镇(园区)30个、示范基地100个;启动主导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工作,先行开展水稻、茶叶、食用菌、畜牧等产业示范县创建。二是加快机械化进程。紧扣农业绿色发展主题,突出重点产业关键薄弱环节,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8万台(套),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三是提升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机服务主体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和实用人才培养,新建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00个、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0个。四是加强政策推动力。研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补贴政策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强化农业“机器换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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