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报送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受农业部农机化司委托,我站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省坚持政策目标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和区域农业生产需要,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外,研究提出本省拟新增的机具品目名单,并提供有关说明。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稳妥提出建议
科学制定补贴范围是政策设计的基础性工作,把好入口关对确保政策规范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各省要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到位。要统筹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多种因素,逐项评估研究,做到科学决策。要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全程留痕。
(二)与行业标准有机衔接
为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各省拟增加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品目名称一致;属新机具且与行业标准具体品目无对应关系的,应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议名称以及所属大类、小类。
(三)及时报送材料
请将新增机具品目信息填入《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表》(见附件),于9月29日前邮寄至我站专项处,并同步发送电子邮件。我站将对各省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专家评估流程;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相关省继续完善。
联系人:陈燕赵莹
联系电话:010-59198617、010-5919861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
电子邮箱:njtgzzxc@126.com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17年8月31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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