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四批
2017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四批
闽农机化处函[2017]1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化处函[2017]93号)归档结果,形成2015-2017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17年第四批)(详见附件1),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由于部分产品已在2017年补贴系统中,无需重新归档,删除福州闽盛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5款产品(详见附件2)。
二、按照“被暂停的产品或企业可先填报,归档通过的,待补贴资格恢复后列入补贴”的规定,浙江勇力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6款产品待补贴资格恢复后另行导入补贴系统(详见附件3)。
三、由于补贴额尚未确定,福建大丰收灌溉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13款产品待补贴额正式对外公布后,另行导入补贴系统(详见附件4)。
四、被农机主管部门(含外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尚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等失信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我处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2015-2017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17年第四批)
2.2017年第三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重复归档产品信息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11月29日
2017年第三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信息公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化处函[2017]93号)要求,我处组织专家开展了2017年第三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评审工作,现将归档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
一、公示时间
2017年11月17日-11月24日。
二、查询反馈方式
各企业可通过“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自助系统”查询产品不通过的原因。如有异议或不明之处,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函件等方式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电子邮箱:jjc87566707@163.com
联系人:周永奎徐庆锋
电话:0591-87566707
传真:0591-87602170
三、其他
被农机主管部门(含外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尚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产品若在此次公布的产品信息中,生产企业要及时主动报告。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上传不实信息等失信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我处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1.2017年第三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通过产品信息
2.2017年第三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未通过产品信息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信息公示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农计[2015]68号)和《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农计[2017]158号)要求,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根据《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附件1)、《福建省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附件2)、《2017年福建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及分类分档》(附件3)范围内的新增产品进行归档信息填报。
二、归档条件
(一)归档信息填报的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二)《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附件1)范围内的产品,除市场化改革品目外(附件4),应提供部级或省级有效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
(三)《福建省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附件2)、中央补贴范围市场化改革产品(附件4)和《2017年福建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及分类分档》(附件3)范围内的产品,生产企业应提供与产品品目(或产品分档名称)相一致的定型证明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可由农业机械或机械工业行业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省级农业机械或机械工业学会、协会(联合会)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应由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
(四)《2017年福建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及分类分档》(附件3)范围内的产品,还应提供下列材料:①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整机(关键部件)发明专利证书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②田间实地试验验证报告;③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报告。
(五)首次列入农机补贴种类范围的新增产品(主要指此次归档范围补贴额未公布的产品)应提供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主要为价格鉴证与评估机构等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
(六)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有效的资质证书。
(七)农用航空器的生产企业,除提供归档条件第三条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授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资格证明材料。
2.与保险公司合作承保第三者责任险(因操作农用航空器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或财产损失)有关协议或证明材料。
3.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相关证明材料。
(八)被农业部或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企业不得填报。被暂停的产品或企业可先填报,归档通过的,待补贴资格恢复后列入补贴。
三、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书面申请材料。
(一)网上填报。企业应通过“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网址:120.35.30.163:22018/,以下简称“归档系统”)进行归档信息填报。
1.企业在网上“归档系统”填报产品信息过程中,应按照企业归档信息填报网上操作流程图(附件5)操作。
2.补贴分档的关键技术参数包含产品的结构参数和基本技术规格参数,填写要与推广鉴定报告或检验报告相一致,产品配套动力为柴油发动机的,必须注明发动机排放标准信息。如果推广鉴定报告或检验报告中没有归档必需的参数,企业可提供由原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应参数证明材料。如无法出具,造成评审专家不能判定产品具体归档,所填报的产品将自动归入档。因错填参数,导致产品归入低档的,按低档的补贴额给予补贴。
(二)书面材料。书面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每款产品装订一册(胶装),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封面、归档信息确认表必须由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生成,归档信息确认表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1.《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附件1)范围内的产品所需纸质材料:材料封面、归档信息确认表、企业承诺书、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
2.《福建省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附件2)、中央补贴范围市场化改革产品(附件4)范围内的产品所需纸质材料:材料封面、归档信息确认表、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有效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承诺书、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
3.《2017年福建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及分类分档》(附件3)范围内的产品所需纸质材料:材料封面、归档信息确认表、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有效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承诺书、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整机(关键部件)发明专利证书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田间实地试验验证报告、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报告。
4.企业承诺书应按《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第六条”企业承担的责任义务等要求承诺。
四、相关责任
企业填报的产品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有效,错填、造假填报产品参数,或企业擅自实施产品促销降价、降低或减少配置、以次充好等手段导致产品补贴额比例偏高的,产销企业应主动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或提出调整补贴额建议。未主动报告的,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归档系统”将于2017年10月23日14∶30开通,11月7日17∶30关闭,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书面证明材料收取时间截止11月10日。
(二)归档期间,部分产品分档名称、基本配置参数如有调整,届时按公布的执行。
(三)企业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和产品信息填报时,须实名注册,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信息。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电子邮件:fjsnjgdxt@163.com
联系人:徐庆锋周永奎
联系电话:0591-87566707
附件:1.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10月23日
2017年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信息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化处函〔2017〕58号)的要求,我处组织专家开展了2017年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的归档评审工作,现将归档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9月1日止。公示期间,如企业对产品不通过的原因有不明之处的,可以进入“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自助系统”查询,也可通过电话向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咨询。
二、考虑我省首次要求提交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部分企业因时间紧,未及时提交评估报告。为更好地服务企业,经研究决定,同意还未及时提交第三方价格评估报告的企业补交该报告,补件时间截止至9月4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人:徐庆锋郑鸿勇
电话:0591-87566707 87603024
传真:0591-87602170
附件:
1.2017年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通过产品点击下载
2.2017年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未通过产品点击下载
3.2017年批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产品归档未审核产品(无纸质资料)点击下载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8月24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fj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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