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报送及建设维护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行函〔2017〕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自从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运行以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积极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狠抓完善落实,接受社会监督,取得较好成效。为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政务服务功能,增强时效性,规范信息内容,省局决定,统一制作专栏,现就做好专栏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专栏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推进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对更好地服务农民、机手、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信息公开作为农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专栏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实行专人专报制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不断加大信息报送的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农机办〔2007〕3号)规定的第8、12、13条中的要求精神,各设区市要选配1至2名符合条件的信息员从事专栏建设与维护工作,加强对县(市、区)信息员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专栏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专栏信息能及时更新和可靠运行,并认真开展形式审核。县级报送专栏的信息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存档备查,对信息遵循首位负责制原则。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员选配到信息工作岗位上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品质优良、奋发向上的信息员队伍。
三、规范专栏建设维护工作
为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建设维护水平,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外,其他所有政务信息、服务内容、办事程序都应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
我省的链接方式是采取分级链接,市县专栏的子栏目内容设置详见附件1。为了保证专栏网络的实时互联互通,各级信息员要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进行自查和督查,发现情况及时反馈整改,确保网络稳定运行。请各设区市于5月19日前,统一汇总所辖县(市、区)的工作联系表(见附件2、附件3),报省局行业发展处。联系人:叶剑锭;电话:025-83279815。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js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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