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4-2016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的公告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的公告
有关企业:
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修订)》(渝农发〔2014〕276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以下简称《市推调整目录》)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市推调整目录》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由生产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范围
生产企业应按照《市推调整目录》申报指南的要求和范围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增补产品。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且书面申报的纸质申报书必须是网上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网上“申报系统”于2014年11月16日开通,于2014年12月15日24点关闭;纸质材料2014年12月16日12:00前,送达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2、变更产品。只书面申报,企业直接下载《市推调整目录》申报指南中的变更申请书格式填报,并于12月16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3、取消产品。按照《办法》,截至每年12月31日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逾期失效的《目录》产品,生产企业应按《市推调整目录》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在12月31日前报送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否则予以公示取消;有《办法》(渝农发〔2014〕27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取消的情形之一。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申报企业请按照《市推调整目录》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装订,送达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材料接收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39号五楼,邮编:402160,联系电话:023-49665278、023-49836211、023-49876370、传真:023-49876370)
联系人: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农机装备处唐琳
电话:023-89133332传真:023-89133331
2、原件审查。生产企业应按照《市推调整目录》申报指南中增补、变更和取消的要求,进行相关原件审核或签章。
附件:《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申报指南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1月13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渝农发〔2010〕286号)的规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现予以公告。
附件下载:《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2月20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 印发
《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补充公示
《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于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7日在重庆市农机化信息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10家企业就34个产品提出的异议。我委经收集整理,对持有书面申请和相应补充说明材料的符合复议条件的7家企业31个产品,组织专家按照支持推广目录评审的标准和原则进行了复核。经研究,拟将复核合格的7家企业30个产品(详见附件)补充列入《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中。现对上述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月23日起至29日止。在公示期间,凡对上述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反映。
联系人: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唐琳
电话:023-89133332
传真:023-89133331
E-mail:16912373@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补充产品名单
《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文件压缩包下载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月23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发布《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渝农发〔2010〕286号)的规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了《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评审工作,形成了《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4年1月7日前)。
企业及有关人员可按如下办法,于2013年12月24日开始在工作时间进行咨询或投诉。
一、咨询工作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负责受理企业的咨询。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若涉及申报企业询问未列入目录原因、公示稿中的文字错误等,可以通过传真进行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如申报企业询问未列入目录原因,负责咨询人员在确认企业身份后予以解释说明。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高峰、刘峻
电话:023-49836211、023-49876370
传真:023-498763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39号五楼
邮政编码:402160
二、投诉受理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农机装备处和重庆市监察局派驻市农委监察室负责受理投诉工作。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映。若投诉涉及申报企业资质、存在集中而未能妥善处理的质量投诉、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等,请向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反映;若投诉涉及申报企业违规违纪的,请向市农委监察室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农委农机装备处唐琳、市农委监察室沈虎
电话:023-89133332、023-89133231
传真:023-89133331、023-89133233
E-mail:16912373@163.com、jcs@cqagri.gov.cn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下载:《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
重庆市关于申报《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公告
渝农发〔2013〕250号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规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渝农发〔2010〕286号),现就《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申报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由生产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共14大类52小类183个品目。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送达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申报企业请按照《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装订,并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5:00时前报送重庆市农机鉴定站。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39号五楼,邮编:402160,联系电话:023-49665278、023-49836211、023-49876370、传真:023-49876370)
同时将申报书(Word文档)、申报产品配置及报价表(Excel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746210@qq.com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使用申报企业名称及申报产品型号名称。
联系人: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农机装备处唐琳
电话:023-89133332传真:023-89133331
2.原件审查。申报书未按要求在省级农机鉴定部门审核的,申报企业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应带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及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原件,到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进行审核。凡原件与申报材料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原件审查后当即退还。
附件:《2014-2016年重庆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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