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服务中心(局、办)、乐东县农业局、省农垦总局: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琼农字〔2015〕159号)的要求,11月9日—29日,由省农机局、省农机鉴定推广站联合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省18个市县,就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访问等检查方式。重点督导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各项指标执行情况,产品经营场所补贴产品信息公开情况,在售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识情况,补贴系统信息录入及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整理存档情况,并且每个市县分别走访了2-3个农户,了解购机者申请、购机、验机、补贴资金领取等重点环节的落实情况。现将督导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工作特点
从总体督查情况看,今年以来,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农财两厅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当地农业和农机化发展需要,精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工作基本进展顺利,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机购置补贴窗口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理补贴更加公开和透明。督导检查中,大部分农户均表示获得补贴指标的过程公开,明了、快速,补贴业务办理顺利,农机补贴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整体良好,没有遇到吃拿卡要等情况。验机环节更加规范、严格和,有效避免和制止了问题产品进入补贴范围。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基本完善,涉及面广。档案资料齐全,装订成册,查阅方便。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为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更加公开透明,加大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和实施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补贴信息资源“六上墙”,做到了公开。在地方政府网或地方农机化信息网上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在农机购置补贴大厅和门前两侧等地张贴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补贴产品信息、补贴进度等。三是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场和验机的管理。今年,我省相继发布了《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印制了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查指导手册,各市县都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了经营场所的管理,对经营场所的农机补贴产品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和产品标志标识等方面加强了监管。对验机环节审查更加严格规范,不符合农机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农机具必须进行整改合格后才能通过。
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督导检查时也发现,各地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结算兑付进度缓慢。截至12月9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为23.2%,结算兑付进度仅为8.3%,总体结算进度缓慢。截至督导检查时,还有乐东、昌江、东方和三亚的资金使用率为0。各市县补贴资金执行进度的是临高县,执行进度为72.08%,结算兑付进度为28.23%。资金执行进度超过50%的只有临高县和陵水县。
(二)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各市县农机补贴大厅及周围信息公开比较规范,但在地方农机化网站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发布方面体现出的问题较多,存在专栏栏目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信息发布内容不健全、不及时等问题,个别市县农机化网站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根本没有或发布很少。有个市县农机经销点公开农机补贴信息时把农户联系电话连同购机信息一起公开,这是不允许的。某些农机经营场所农机补贴信息公开方面也存在售后联系方式不公开、补贴信息不公开的问题。
(三)某些农机经营场所补贴农机产品标志标识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补贴产品管理不到位,存在虚开发票等问题。此次检查反映出最多的问题是所售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标志标识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存在铭牌内容不全、铭牌没有铆接固定,特别是微耕机、耕整机、手扶拖拉机等带动力的小型农用机械,普遍存在整机铭牌标注功率与搭配发动机功率不一致的情况,造成补贴产品整机性能难以保证,存在一定隐患。在检查和走访经营场所和农户过程中,发现了某些产品如电动施肥机、颗粒饲料压制机、微灌首部等产品存在补贴比例偏高的问题。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尚需加强。虽然各市县都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章制度,但部分市县没有按要求制定专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具体管理补贴工作的同志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要求不是很清楚,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活动太少,检查中一些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没有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会议和活动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开展监督检查是加强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当前要结合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和总结,做好整改。各地要对照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整改。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弥补管理漏洞,改进完善工作,确保补贴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快资金实施进度。执行进度缓慢的市县,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同时,主动协调财政部门,采取预拨付或定期结算等方式,加快资金结算和兑付进度。
(三)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范化是保障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各省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频次,增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做到能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已公开的要方便查询并经得起检查。要着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四)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标志标识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的核查验机(收)管理,并加大监管和违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各类补贴操作违规违纪案件基础上,分层级分岗位查找分析廉政风险点,围绕权力运行,建立切实可行、制约有效的不敢腐、不能腐的权力制约机制。同时,要积极研究简政放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措施办法,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和干部政治。
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hi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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