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征集农机新产品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征集农机新产品的通知 晋农机装便字(2017)32号 |
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3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我省拟建立农机新产品名录库,现面向征集相关农机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产品依据标准生产(执行企业标准的或在相关部门备案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3.申报产品要求:申报产品应当农业机械属性明确,具备先进性、适用性和性。一是拥有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二是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或检查合格证明;三是田间实地试验验证情况;四是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情况等。 4、申报产品范围:参照《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15)》,我省新产品名录库范围为日光温室大棚智能型调温机(全套)、蔬菜移栽机、核桃破壳机、电能果蔬烘干机、中药材挖掘机、畜禽粪便干燥处理机、移动式果园电动采摘平台等。 所有列入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1个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的产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1.生产企业自愿填写《山西省2017年农机新产品申报书》(见附件),每个型号产品要分别填写申报书,根据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纸质证明材料一式10份,其中正本1份(含规范性附件),副本9份(可不含规范性附件)寄送省局装备处;同时要提供申报材料PDF版(含规范性附件原件照片)和申报书WOED版,命名规则均为“新产品申报书-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发送省局电子邮箱。 2.申报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8月10日,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59号山西省农机局装备处 联系人: 安 邦 联系电话:0351-4051145 联系传真:0351-4032979 电子邮箱:sxnjbtdy@163.com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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