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和要求 1.申报产品范围和分档详见附件。 2.2016年已归档的产品需重新申报。 3.申报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允许申报。 4.被农业部或我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暂停(截至此批次未恢复)、明确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与要求 2017年补贴产品归档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实行生产企业“自愿申请、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制,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登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助归档系统(黑龙江省农机化信息网—归档申报系统(页面最下方)http://hljnj.hljagri.gov.cn/)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按照网上投档操作说明自主投档。 相关要求: 1.填报的主要配置及分档参数数值应与农机鉴定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一致,品目须与鉴定部门发布鉴定信息中的“所属品目”一致。 2.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产品归档信息,确保产品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并对所填报的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确分类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3.上传的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要求:图片格式的不大于500k,PDF格式的不大于4M。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史仁成、孟繁锃 联系电话:0451—53738677
附件:2017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档次参数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
分档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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