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一号文件聚焦农业供给侧改革促增收
2017-02-22
新华日报4830
核心提示: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2016年,面对不利的气候条件和严重的汛情灾情,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支持,推进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全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三农”工作总体保持良好态势,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条件和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尽合理、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问题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农民收入增速放缓,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力农村发展创新,聚焦农民增收致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持续重农强农、惠农富农。
2017年,全省“三农”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力争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的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持续改善农村民生,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1、提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水平。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强化粮食产能建设,确保粮食供需平衡、口粮自给。突出抓好粮食绿色优质高产创建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深入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引导农民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打造一批优质稻米产业化基地和粮食产业园区。开展设施园艺提升行动,推广应用新型设施装备,新增设施农业面积50万亩。优化畜禽养殖结构,新增一批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提升渔业设施装备水平,新增设施渔业面积18万亩。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发挥园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加快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制定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重点培植一批产值超10亿元县域特色产业。推进粮改经、粮改特、粮改饲,提高作物比重。加强150万亩性蔬菜基地建设,积极发展东陇海沿线日光温室蔬菜和长江沿线精细蔬菜生产。引导发展应时鲜果、花卉苗木、名优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品。推进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扩大肉牛肉羊养殖,积极发展特种畜禽生产。推动薄壳山核桃、银杏、板栗等特色经济林发展,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壮大特色水产、精品渔业,特种水产养殖占比提高到76%以上。
3、发展农业多元复合经营。扩大稻田综合种养试点,因地制宜推广稻田养虾、养蟹、养鱼、养鸭等共作模式以及稻菜轮作,建设稻田综合种养试点县20个。发展“四青作物”种植,推广一批粮经轮作、特粮特经多元多熟等复合经营模式。积极发展林下养殖、间套复种等立体种养。推行种地养地结合,发展“粮食+绿肥”“粮食+豆类”等模式。
4、推动开放型农业发展。引导支持园艺、特粮制品、畜禽、水海产品等出口支柱产业发展和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出口农产品示范企业。在沿海、沿江等地区,规划建设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和进口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非洲及葡语建设一批境外合作示范区。推动远洋渔业企业兼并重组、提质增效,支持发展南极磷虾产业和境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建立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我省对外农业投资合作重大事项。
5、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主培训行动,培育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绿色家庭农场。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苏合”品牌培育工程,稳妥推进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和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战略重组,组建行业产业联盟,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推进农业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引领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更高层次联合与合作。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提供劳务等方式,推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6、加强农产品品牌和质量建设。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构建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推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新增“三品一标”1500个以上。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活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平台,强化质量风险管控。创新农资经营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实施种畜禽场重点疫病防治计划,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清理整顿,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着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强农业生态功能
7、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保护耕地,划定基本农田,完善补偿激励机制,落实保护措施。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建设综合示范区90个以上。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等工程建设。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鼓励开展生态休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保障农户收益。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制度,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强化江豚等各类保护区建设。推进湖泊渔业养殖综合治理,主要湖泊网围养殖面积压减5万亩。
8、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配套改造,重点推进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加强规模化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推广先进适用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实施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推进农业节水试验示范和计量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农业供水许可管理,完善农业供水价格管理体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9、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节肥、节药生产技术。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菜、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计划,推广施肥技术,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融合,建设150个绿色防控示范区。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加快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引导畜禽养殖向非禁养区养殖密度较低区域转移。加强水生动物病害测报,促进规范用药。强化植保技术及机具研究推广,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污染减排治理技术路径和模式。
10、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支持建立秸秆收储利用体系,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鼓励发展高附加值的秸秆利用产业,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2%。通过工程处理、生物处理和农牧结合途径,推广多种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实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与规模种植主体对接,实现种养平衡、资源循环。鼓励规模化大型沼气、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强化屠宰废水净化处理。示范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回收处理试点,探索建立区域回收补贴机制。
11、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加强长江森林生态屏障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平原农田林网完善和丘陵岗地植被恢复,实施绿色村庄建设行动,完成成片造林25万亩、“四旁”造林20万亩。实施珍贵树种培育“十百千万”工程,新植珍贵用材树木3000万株,推动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相统一。加强丘陵山区次生林、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抚育改造,抚育森林100万亩。加大公益林保护力度,逐步提高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补偿机制。严格实行公益林占补平衡制度,稳步提高重点公益林面积。加强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新建一批和省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7%。
三、着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农业转型升级
12、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瞄准农业重大科技需求,实施重点研发计划和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和融合创新,推出一批“苏”字头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充分发挥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载体作用,推进南京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打造国内的区域性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平台。围绕优势农业产业,建设14个江苏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进全产业链技术创新。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自主建立或与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研发机构,提升联合创新能力。实施现代农业领域海内外引才行动计划。
13、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实施种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支持种质资源库和作物、畜禽育种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新品种。推进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加快种业成果转移转化和人才流动。支持商业化育种能力建设,重点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加快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实施农作物品种综合测试工程,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实施水产良种工程,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快水产种业创新,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统筹推进省级南繁育种基地建设,完善南繁管理机制。
14、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和“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强化节本增效和绿色发展技术模式应用。建设农业科技成果网上交易公共平台,提升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载体建设水平,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供需有效对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推动农业科技专家与经营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深化“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1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新型职业农民整省培育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轮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完善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整合现有资源,突出农民田间学校、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提升培训能力。
四、着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6、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现代农业新模式。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有效整合现有涉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江苏省农业大数据中心,推进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建共享、业务协作协同。推动物联网技术向农业园区、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粮食物流园区以及规模种养基地集聚,建设75个智能农业示范基地,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15%以上。
17、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万人培训,推广宿迁“一村一品一店”模式,鼓励建设地方特色馆、自营平台,做大做强一批特色农产品单品电商平台,建设省级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45个,农产品网上营销额增长25%以上。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体系,新建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40个、示范村80个。加强农村地区物流快递网络建设,支持大型电商企业加快渠道下沉。支持培育特色农产品、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牌。推进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乡镇电商产业园区集中,建设50个省级乡镇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支持供销合作社等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
18、加快发展创意农业。推动科技、文化、艺术元素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提升农业全产业链价值。强化创意产品开发,推进创意农业与传统特色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传承、特色小镇培育、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突出发展科技型、文化型、功能型、生态型、服务型创意农业,培育一批创意农产品、创意农田景观、创意饮食、创意民宿等,打造一批主题创意农业园。支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和传承利用。强化营销推介,举办创意农业精品大赛,鼓励各地举行各具特色的农业节庆活动。
19、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特色村庄和精品线路,争创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星级示范企业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举办休闲观光农业推介会、博览会等活动,强化宣传推介。深入推进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发展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的生态旅游产业,支持国有农场建设现代农业庄园。
20、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重点建设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资金、项目、政策等要素向集中区和园区企业集聚,形成一批十亿元级、百亿元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推广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用技术,培育发展主食加工示范企业,传承发展“”食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粮食加工,构建粮食全产业链。对粮油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支持人造板、地板、家具等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木制品附加值和竞争力。鼓励农民依法从事野生动植物养殖和经营,扶持野生动植物产品深度加工利用。
21、促进农业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农业生产经营环节服务外包,开展种子种苗、集中育供秧、统防统治、肥水管理、农机作业等专业化服务。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支持家庭农场集群发展,在家庭农场集群区支持建设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业服务业,新增社会化服务面积100万亩。
五、着力改善创业创新环境,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
22、落实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政策。强化政策、服务、市场等方面的联动对接,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以上。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将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困难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采取政府购岗托底安置和鼓励企业吸纳相结合的方式帮扶实现就业。实施农村创业富民行动,将城镇创业补贴政策覆盖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支持农民成功自主创业3万人以上。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打造100家高水平“星创天地”。重视发挥农村能工巧匠作用,培养乡土技能人才。将省级财政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23、完善农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农民工就业歧视性规定,把农民工纳入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岗位信息发布、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政策实施等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并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加强新型农民创业载体建设,新建2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促进创业成效明显的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认定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组织开展“企业电商拓市环省行”活动,深入乡镇基层开展网络创业培训。
24、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农民工学历与能力双提升计划,将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培训补贴政策享受范围,为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登记失业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培训机会,全年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以上。鼓励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读职业院校,落实免学费和助学金待遇。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对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农村籍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全日制大专、本科落实相应待遇。引导企业按照技能等级合理提高农民工技能人才薪酬水平。
25、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健全预警防范、快查快处、部门联动、支付保障、信用监管等工作机制。健全劳动保障信用监管制度,定期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联动打击欠薪力度。适时适度提高工资标准。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以农民工为重点的一线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六、着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6、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淮北适宜地区“旱改水”,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并统一上图入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沿海滩涂、丘陵山区、黄河故道、高沙土地区和采煤塌陷地等农业后备资源开发,开发治理50万亩以上。土地整治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按照相关规定在省域内调剂,调剂收益按一定比例继续增加高标准农田投入。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3%。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和烘干中心建设,新建仓容20亿斤、烘干中心30个。改建标准化池塘40万亩,推进渔船渔港建设。支持农垦农业基本建设,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农垦所属国有农场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健全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27、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流域治理、区域整治工程,提升防御洪涝灾害能力。抓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突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新建农村小型桥梁6000座。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新增受益人口490万人。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5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800座。加快发展镇村公交,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67%。实施“光网乡村”等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4G通信网络、无线局域网络建设,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普遍建成省县对接、县级统一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8、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实施薄弱学校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和办学点基本办学条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淮北地区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障留守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率。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乡村文化骨干队伍,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深化农村卫生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下沉,重点扶持170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装备。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人均不低于60元。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9、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参保。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现参保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城乡、地区之间顺畅转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标准提高到每月125元。在现行普惠式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探索加发缴费年限养老金。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升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能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健全“救急难”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救助制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托底功能。
30、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分类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成200个省级美丽宜居乡村,命名和保护发展一批省级传统村落。启动一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市、区)建设。着力保护文化遗存、传统街巷等特色资源,塑造和彰显城镇特色风貌景观,着力培育特色小城镇。加强被撤并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切实改变集镇面貌。完成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改造。深入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集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25万座。
31、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新增60万以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收入达到6000元,200个以上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年收入达到18万元,6个省级重点帮扶县按期退出。强化帮扶对象、帮扶项目、帮扶责任“三落实”,统筹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脱贫。推进产业引领、就业援助、教育助力、医疗救助、金融助推、基础支撑、国土支持、企业帮村等脱贫致富专项行动,推动扶贫资源向帮扶对象集聚。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促进扶贫开发信息共享,引导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支持宿迁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鼓励苏南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问题路径。
七、着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32、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相符”并发证到户。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试点。加快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县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场交易、规范操作。积极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的土地租金定价机制,兼顾流转双方合理收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
33、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资产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扩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落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支持苏州市吴中区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确保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制定出台《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继续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县域全覆盖。推动集体林权进入农村集体产权市场进行流转。
34、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扩大全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范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烘干、大型农机具库、仓储等设施建设。开展全省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工作。
35、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根据部署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支持主产区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工作,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收购价政策,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价外补贴。健全重要农产品收储体系,完善地方储备粮油承储、轮换管理办法,支持建立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确保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科学储粮。推进粮食产销合作,鼓励省内产销区之间建立产销合作利益补偿机制。
36、优化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合理划分省与市县政府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职责。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升。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使用管理,实施涉农资金省级管理改革和市县整合试点,提高财政支农资金整体效益,对试点成效明显地区在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方面给予倾斜。下放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权限,扩大因素分配法范围,增强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权责对等的资金使用管理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制度。
37、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优化农村网点服务,推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开展,提高农村金融普惠程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村绿色发展的支持,县域内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逐年增长。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基本完成转籍工作。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保护,推进省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上线和信息采集,并尽快实现与涉农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建档面力争达到80%。推动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尽快建立覆盖全省的业务网络,支持市县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发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健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骨干作用。持续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加快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的险种,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收入型农产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渔业养殖保险创新试点和农机综合保险。
38、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其他改革。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点,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行河长制,加快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促进长效运行。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坚持公益性方向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快确权发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妥善解决职工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扩大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试点,改造提升一批薄弱基层社和省定经济薄弱村综合服务社。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八、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三农”工作科学化水平
39、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在新的发展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原则,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惠农富农力度不能减,切实防止放松和忽视“三农”工作的倾向。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换届后新任的“三农”工作干部,要切实加强农村政策和相关业务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三农”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工程、实事和行动上,采取明查暗访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加强督查,确保农村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40、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创新完善组织设置,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抓好换届后的村级组织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村书记任职培训,实施“双培育双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培育50名乡镇党委书记和500名村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抓好“书记”选派和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推广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三提三知”群众工作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从严管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持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坚持开展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压实固本强基的政治责任。
41、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成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推进面向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代办项目。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与农村社区服务深度融合,为农民提供综合、、便捷的信息服务。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推行网上“阳光村务”。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持续深化“政社互动”、社区“减负增效”。加强撤村建居后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一体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协商民主,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减少和下放涉农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农村依法行政,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深入推进平安村庄、平安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2、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运用乡村文化墙、宣传栏、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等载体,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融入生产生活。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扩大创建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青年骨干带头作用,引导农村青年为繁荣农村文化献计出力。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乡风文明志愿岗”为载体,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深入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引导农民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营造健康淳朴的文明乡风。
全省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创新、奋发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新突破、农民增收致富取得新成效,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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