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重点整治四类车辆 农用车也在其列
2016-11-25
莱芜论坛3950
核心提示: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合整治与部门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平时整治相结合、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山东省莱芜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合整治与部门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平时整治相结合、综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山东省莱芜市政府决定从11月20日起至2017年2月底,开展大货车、农用车、公交车、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等四个责任,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将全市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路段;大货车、渣土车流量较大的其它道路,作为整治重点道路。采取多项“硬措施”,重点整治超员、超载、超速,违法载人、涉牌涉证、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强会、闯禁区、违法调头、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整治大货车。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重点货运企业、大型货运物流集散点、从事汽车改装的维修企业(点)以及个体、挂靠货车开展一次大排查,与货运企业、货运物流场站逐一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管理责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大排查,对违规企业依规进行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企业,严肃处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对大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擅自改装车厢以及制动部件、轮胎磨损严重等问题,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整改。在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加强流动巡逻,利用摄录设备,重点对货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区、超速行驶、违法调头、超载等进行查处。
强化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的源头监管。农机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基础情况,从源头把住“检验关”、上路关,严禁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公安机关梳理排查持机动车驾驶证或农机部门核发驾驶证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人违法和事故情况信息,并建立台账。同时,强化打击力度,农机部门、各区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载人、使用变造伪造牌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对未取得有效牌证仍驾驶、未悬挂号牌、未按时审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挪用牌证、使用变造伪造牌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强化公交车日常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摸清全市公交车及驾驶人基本情况,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存在突出交通违法问题的公交企业,责令整顿,对公交车交通违法驾驶人集中进行培训。公安机关把日常管理与专项整顿、路面严格执法与科技手段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公交车违规行驶、违规停放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对辖区主要交通干道、繁华场所、购物场所和公交车站点比较集中的路段,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重点对公交车超员、超速、强会、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罚。
从严查处“问题渣土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工地内的车行道进行硬化,督促设置渣土车辆冲洗设备,做好工地内的渣土车源头管理。各区行政执法部门强化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渣土车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问题进行查处。公安机关加强早晚高峰及夜间等时段,对辖区事故易发、违法多发点位的覆盖密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对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运行、驾驶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从严打击、顶格处罚,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等四个责任,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将全市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路段;大货车、渣土车流量较大的其它道路,作为整治重点道路。采取多项“硬措施”,重点整治超员、超载、超速,违法载人、涉牌涉证、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强会、闯禁区、违法调头、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整治大货车。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重点货运企业、大型货运物流集散点、从事汽车改装的维修企业(点)以及个体、挂靠货车开展一次大排查,与货运企业、货运物流场站逐一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管理责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对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大排查,对违规企业依规进行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企业,严肃处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对大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擅自改装车厢以及制动部件、轮胎磨损严重等问题,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整改。在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加强流动巡逻,利用摄录设备,重点对货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区、超速行驶、违法调头、超载等进行查处。
强化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的源头监管。农机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基础情况,从源头把住“检验关”、上路关,严禁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公安机关梳理排查持机动车驾驶证或农机部门核发驾驶证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驾驶人违法和事故情况信息,并建立台账。同时,强化打击力度,农机部门、各区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载人、使用变造伪造牌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对未取得有效牌证仍驾驶、未悬挂号牌、未按时审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挪用牌证、使用变造伪造牌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强化公交车日常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摸清全市公交车及驾驶人基本情况,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存在突出交通违法问题的公交企业,责令整顿,对公交车交通违法驾驶人集中进行培训。公安机关把日常管理与专项整顿、路面严格执法与科技手段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公交车违规行驶、违规停放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对辖区主要交通干道、繁华场所、购物场所和公交车站点比较集中的路段,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重点对公交车超员、超速、强会、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罚。
从严查处“问题渣土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工地内的车行道进行硬化,督促设置渣土车辆冲洗设备,做好工地内的渣土车源头管理。各区行政执法部门强化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渣土车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问题进行查处。公安机关加强早晚高峰及夜间等时段,对辖区事故易发、违法多发点位的覆盖密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对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运行、驾驶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从严打击、顶格处罚,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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