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乘除”里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09-29
中国债券信息网5370
核心提示: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000061,股吧)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000061,股吧)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提出,为农村金融机构指明了“三农”金融服务的重心与未来的创新方向。
从供给层面看,农村金融还存在着若干短板,与农业现代化发展不相匹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少”。金融资源向“三农”投入偏少。性金融机构在县域吸存多、放贷少,加剧了县域金融资源紧张。农信社、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支农效果显著,但因资金实力有限、发展规模较小等原因,农村信贷总量投放不足。二是“难”。贷款难问题是阻碍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障碍。随着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资金需求额度不断加大,传统小额信贷难以满足其需求。但是,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大部分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贷款难问题仍较突出。三是“贵”。农业本身是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大的弱质产业,加之农村金融服务半径长、客户多、管理成本高,这就导致了“三农”的融资贵问题。四是“低”。广大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还存在着盲点,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电子机具在农村布设不够,农户手机银行使用率不高,金融机构针对“三农”客户开发的理财产品更是缺乏,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偏低。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做好“加减乘除”,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其一,金融供给做“加法”,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农村金融机构要网点进一步向农村下沉,人员进一步向农村倾斜,资金进一步向农村配置,做到人往农村走,钱往农村投,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三农”。一是机构倾斜。农业银行(601288,股吧)要保持机构在农村的稳定,农信社、农商行要做到机构网点乡镇全覆盖,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要做到网点进村进镇,其他股份制银行也要在农村乡镇增设网点,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二是人员倾斜。当前,农村急需热爱农村、熟悉“三农”、既懂金融知识又懂农业技术的信贷人才队伍。为此,农村金融机构要面向高校、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涉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加强与当地农业科技部门的对接,改变只管放贷、收贷的传统做法,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将信贷服务与农业科技有机结合,建设富有“三农”特色的信贷服务文化。三是资金倾斜。要建立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考核机制,以提升县域存贷比为核心,不断扩大信贷规模,做大信贷总量,确保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稳步提升,促进资金“回流”反哺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吸收的存款,必须60%以上投放到县域,对在当地只吸收存款而不发放贷款或发放贷款较少的,要建立惩戒和约束机制,解决农村金融资源“失血”问题。要按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贷款投向考核与管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县域“三农”发展。
其二,降低成本做“减法”,减轻“三农”实体经济融资负担。要解决“三农”融资贵的问题,必须在两方面着力。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要减费让利。加强经营成本的精细管理,结合涉农经营主体贷款方式、额度、贡献率、担保方式、产业方向等实行浮动利率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财政担保的扶贫贷款和下岗再就业贷款,贷款利率少上浮或不上浮。坚持办贷零费用,除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外不收任何费用。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收费政策、项目、价格三公开,对账户管理费、银行卡年费和转账汇款手续费等收费项目实行减免,降低整体收费水平。另一方面,帮助涉农经营主体降成本。遵循风险与利率匹配原则,对部分抵押物足值、风险可控的贷款,可无需担保公司担保,减少涉农经营主体担保费用负担。完善续贷管理政策,推广“流量贷”、“无间贷”等信贷产品,降低涉农经营主体抵押和还贷资金的“过桥”费用。积极开展融资工具创新和综合化金融服务,支持鼓励涉农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帮助涉农企业发行债券或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降低整体融资成本。
其三,金融创新做“乘法”,助力农业结构调整升级。金融创新是提高农村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有力杠杆。农村金融机构要以满足农村经济融资需求为目标,在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上不断推陈出新,发挥创新在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倍增效应。一是创新经营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促进合格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对称、信用对等、融资对接,加大信贷投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端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以及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化发展,使土地越来越肥,农产品越来越绿。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农村金融机构应主动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用地制度改革,稳妥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等试点,农村“沉睡资本”。积极探索推广“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等信贷产品,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信用共同体,做大做强。三是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广“金融+龙头企业”、“金融+专业合作社”、“金融+新农村建设”、“金融+打工经济”、“金融+精准扶贫”等支农服务模式,全力为农村新型城镇化、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新型业态和产业集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其四,破除瓶颈做“除法”,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农村金融机构要借助现代信息科技优势,破除阻碍农村金融服务提升的瓶颈和因素,让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变零距离。一是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借助政府网格化信息平台,加强与政府网格化管理中心的合作,划分网格,搭建金融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格格有服务”,实现金融服务无缝对接。二是推进金融服务电子化。加大农村金融电子化建设资金投入,积极实施自助设备“乡乡(镇镇)通”、电话银行“村村通”、手机银行“户户通”等“三通”工程,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享受小额取现、转账、支付等金融服务。三是推进金融服务互联网化。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加强与农村电商、物流企业、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建立集农产品销售、消费品购买、小额贷款融资、投资理财等功能于一身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教农民使用,给农民放款,替农民理财,帮农民购销,促农民增收。
标签:
农业供给侧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
- 154412025第五届中国(江西)农业机械及农业科技展览会新闻发布会在昌顺利召开
- 13552关于变更2025第十三届内蒙古春季农业机械博览会会址的公告——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宣
- 13443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农机补贴兑付!
- 130142025西南农机展:丘陵农机、粮油机械、畜牧机械与春耕农机团购节大集结!
- 12995聚焦现代农业!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农机展2月28日盛大举行
- 12766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金融峰会暨农机新营销高端论坛在济南举办
- 12657关于推介2024年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主推模式的通知
- 11968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审相关事项的通知
- 11939拓展终端 开发渠道 | 500家农机企业5000家合作社300家经销商的PA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