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操作严管理
2016年,肥东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该县多措并举,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操作、、廉洁实施。
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为确保政策公正公平实施,农机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廉洁规范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农机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的管理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严格执行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有关规定,确保系统数据与补贴实施同步更新、准确完整、运行。
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农机部门严格执行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公示信息做到及时、完整,便于查询,一般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至少每半月公布1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专栏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并且要将经批准的补贴实施方案一周内下发到乡镇,各乡镇要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组,切实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购机者个人隐私。
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农机、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购机者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和购机者,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突出绩效强化管理
农机、财政部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做好延伸绩效管理,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规范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是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农机和财政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全年补贴资金的实施和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