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今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启动实施
吉林省在2015年全省实施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快了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步伐,5月23日吉林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今年该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一方面突出了以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为问题导向;另一方面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上,着力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着眼于精准实施。
据介绍,吉林省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粮食主产县平均每个乡镇街扶持建设一个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省粮食主产县的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发展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显著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提升,构建符合本省实际的示范引领农业发展新模式。
对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申请的基本条件,吉林省依据全省土地规模经营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耕地面积等实际配置农机装备,同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旱田经营耕地面积应在1500亩以上,水田的经营耕地面积应在1200亩以上。旱田经营耕地面积1500亩-50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经营耕地面积5000亩以上的,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水田经营耕地面积1200亩-45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经营耕地面积4500亩以上的,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
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包括实施农机装备建设和机具库棚建设两方面。农机装备建设,重点配备先进大型拖拉机、深松整地机械、大型精量播种机、免耕播种机、水田栽插机械、植保机械、玉米水稻收获机械、秸秆处理机械、粮食烘干设备处理机械等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并达到不低于《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机具配置表》的机具装备配置要求。在具体实施上,对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和烘干机的,可以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装备建设,并给予优先扶持;对没有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和烘干机的,要按照《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机具配置表》购置机具。机具库棚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可扩建、新建。机具库棚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关于农机装备建设资金,在方案中提出总体上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包括地方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方式)3∶3∶4的投入比例。机具库棚建设资金:采取自筹资金和省级资金定额补助的办法,先建后补。购置机具在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用省级资金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数额给予1∶1累加补贴。其中,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自走式高秆作物喷杆式喷雾机、烘干机、秸秆捡拾处理机械按照1∶1.5累加补贴,单机补贴不超过80%。旱田作业机具库棚采用砖混结构的,补助50万元;采用钢架结构的,补助35万元;水田作业机具库棚采用砖混结构补助45万元,采用钢架结构补助30万元。
据了解,2016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目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方面是比较大的,并且针对性比较强。这也标志着吉林省为率先在实现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目标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