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出台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016-05-25
乐清市农机管理总站 4840
核心提示: 近日,乐清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乐清市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近日,乐清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乐清市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和个人购置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履带自走式耕作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烘干机(包括存量)投保实施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保费的80%。补贴险种有农机损失险、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机损自燃险(联合收割机和烘干机)。农户只要携带身份证明(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及机具铭牌照片到乐清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当年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方案投保,填写投保单,交纳20%保费即可。
该政策的出台,将加快推进乐清市农机综合保险工作,降低农民保费负担,提高农户抗风险保障能力。(戴伟伟)
标签:
农机综合保险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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