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浙江2015-2017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及有关补贴产品归档工作要求,现就报送浙江省2015-2017年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产品范围
(一)报送产品应在浙江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内,其中由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负责归档的产品无需再报送。详见附件1。
(二)报送产品必须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被农业部或我省取消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不得报送。
二、报送要求
(一)各企业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产品参数配置须与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内容一致。报送信息发生变动或推广鉴定证书失效,应及时告知我局。若弄虚作假或推广鉴定证书失效未及时告知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该企业产品补贴资格,由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该企业负责。
(二)各企业需按要求报送《浙江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表》”)、《浙江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备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备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材料
①《信息表》需按品目分别填报,并按照“企业名+品目名+信息表”进行命名,如“杭州市XX公司+微耕机+信息表”。
②《报备表》需按品目分别填报,并按照“企业名+品目名+报备表”进行命名,如“杭州市XX公司+微耕机+报备表”。电子材料中所提供的彩色照片、扫描件等必须清晰可辨。
③电子文档制作完成后需进行打包压缩,并将压缩包按照“报送时间+企业名称”命名,如“20150413杭州市XX公司”,压缩包大小不得超过40MB。
2.书面材料
①按照《报备表》填写要求,采用A4纸打印,所提供彩色照片、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②将每个产品的检测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和《报备表》按品目装订成册,所有内容必须清晰可辨。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企业于2015年4月22日前将补贴产品资料(包括电子版)报送至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所有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
寄送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收件人: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购机办;邮编:310020
电子邮箱地址:zjnjbt@163.com
联系电话: 0571-86757982、0571-86757983。
附件:1. 浙江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批归档范围
2.浙江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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