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农机生产工作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农机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农机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备耕春播生产期间是我省农业机械使用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这一时期投入作业的农机数量多,流动性大,作业量大,作业范围广。因此,各地农机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做好农机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农机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备耕春播期间农机生产工作当作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重点抓好农机责任制和生产制度落实、隐患排查、知识宣传教育等措施,为春季农机化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地充分利用冬季农闲季节,因地制宜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备耕春播农机化生产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建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与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展板和印发资料等途径,普及有关农机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牧民和农机驾驶人员的生产意识。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村等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农牧民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规范操作、操作、推进农机化生产、、优质、低耗开展。三是要利用冬季农牧民科技培训的时机,充分发挥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作用,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水平。
三、规范牌证核发,加强源头控管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异地违规发牌发证;严格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防止考试走过场,杜绝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的现象。
四、加强检查、搞好服务
一要积极地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农村,农机经营维修网点进行隐患排查,从严查处拖拉机“带病”作业,违规操作、违法乱经营等行为。二要加强对乡村道路监管,重点查处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不留死角,将隐患在源头,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农机生产事故的发生。三要制定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深入基层,开展送检下乡、送技术到生产线等服务工作,为春季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四要结合我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微耕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微耕机经销企业督促检查经销商与购买者签订使用协议,做好机具使用前的培训工作,确保微耕机等农业机具的使用。
五、认真做好农机检验,落实隐患告知义务
拖拉机年度技术检验是保障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保持良好技术状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拖拉机技术检验工作。一要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及时用公告、信件、上门通知等多种途径,通知农机驾驶人员按时参加年度技术检验,提高农机检验率。二要严把检验质量关,严禁对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三要认真落实隐患告知义务,对检验中发现存有隐患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时进行告知,督促其隐患,以防机械事故的发生。四要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地将未参加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信息抄送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配合公安交通部门进行查处。
六、坚持值班制度,做好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应急值班电话,随时掌握农机生产信息和动态。完善重特大农机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组织救援、现场勘察等处置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
省农机监理站在“两节”和备耕春播生产期间设立农机事故应急值班电话,如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及时上报有关事故情况。
联系电话(传真):0971—8213918
联 系 人:魏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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