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交叉检查的通知_行政通知_山东农机化
各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转发<农业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安〔2014〕16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明电〔2014〕9号)精神,根据《山东省农机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机安字﹝2014﹞18号)要求,省局决定组成督导组,对部分市开展农机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机生产以及农机监理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是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将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有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否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并很好地落实了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生产责任书;是否结合重要农时检查和农机检审等活动,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合作社、维修点、设施大棚和其它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排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是否深化了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路面动态管理联动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等,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了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否开展了经常性的农机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民机手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生产保障水平。
二、人员分组及检查单位
省局组织6个督导检查组,对部分市进行抽查督导。分组情况如下:
带队组长成 员检查地市一组刘娜(省局纪检组长)李彦臣、孙文浩(威海)、王文莉潍坊、烟台二组石宝成(省站)李旭(枣庄)、刘兆清青岛、滨州三组韩廷和(省站)盛桂文(临沂)、张洪芹济宁、菏泽四组刘林林(省站)杨百峰(日照)、杨涛德州、聊城五组杨云峰(省站)张洪成(淄博)、吕健临沂、枣庄六组王福生(济宁)王宇良(菏泽)、蒋永贵济南、淄博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局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提率。不安排宴请,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二)创新方法。采取面上督导和深入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当地农机部门的汇报,每市抽查1个县(市),深入农户、农机合作社和作业现场了解情况。
(三)认真总结。督导工作于11月10开始,11月30日完成,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与有关市商定。各督查组应于检查结束后1周内提交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请有关市农机局积极配合,协调督导检查组安排好行程,认真准备好有关汇报材料。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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