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吉林是产粮大省,农业机械化为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吉林省始终把强化政策引导,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抓好政策落实。
一、强化政府领导,优化方案设计
省政府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汇报,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补贴原则、资金使用和补贴重点等。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都做出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确定以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主导,以“补重点、补关键、补短板”为突破口,创新补贴方式,突出三个倾斜,强化惠民务实。省政府下发了《关于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在全省实施“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办法。在制定实施方案上,一方面省农机局组织全省进行补贴需求情况调查摸底,突出产粮大县入户走访、座谈讨论;另一方面根据年度实施情况的统计数据,对机具需求和发展走势进行科学预测、客观分析,使补贴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上,坚持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公开制,采取总量控制,弹性调节的方式,随时掌控各县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量,合理调控资金,限度地满足各地的补贴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实施三个倾斜
按照省政府提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吉林省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注重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实施三个倾斜。
一是在补贴资金安排上,向粮食主产地区倾斜,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支持粮食产量10亿斤以上30个产粮大县。通过政策资金的重点支持,建立全省“区域率先发展、重点跨越提升、整体推进”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梯次发展新模式。3个现代农业示范县率先发展,到2015年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10个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先行示范县加快提升,2017年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粮食主产区的30个大县整体推进,2020年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是在补贴资金使用上,向农业合作组织倾斜,优先补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专业户、家庭农场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服务组织的机具补贴数量省里不做限定,通过政策扶持,加快培育发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30个产粮大县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中要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优先满足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购机需求,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管理重点目标任务。
三是在补贴机具品目上,向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和薄弱环节倾斜,突出粮食生产机械化所需机具。在补贴品目确定工作中农机部门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采取逐年缩小的办法,给广大购机农民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二是根据本省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要求进行选择,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三是根据上年农机补贴需求及走势分析,取消市场需求较少的机具。2014年农机局经过认真研究详细测算,根据40马力以下拖拉机保有量趋于饱和等实际情况,取消了40马力以下拖拉机及非粮食生产机具的补贴,补贴品目由上年的52个缩小到35个,将有限资金重点用于玉米、水稻等粮食生产急需机具。对急需的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大型拖拉机等全年实施敞开补贴,对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在下半年实施敞开补贴,并规定下半年第二批补贴资金于水稻和玉米收获机的补贴,满足农民购机需求。在最近五年的农机购置补贴中,省里坚持不懈地用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对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水稻插秧机等关键薄弱环节机具实施累加补贴,加大补贴力度,强化政策引导,主攻关键环节,突破发展瓶颈。
三、加强政策宣传,突出补贴实效
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一是统一新闻发布。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统一向社会发布年度补贴政策和农机化发展重点工作。
二是进行专题宣传。在省广播电视台和吉林日报开设农机购置补贴专题节目和专栏,在主要公路设置30个户外公益广告。
三是开通专家热线。开展座客省广播电台直播间、12316专家咨询和12582农信通信息服务,进行在线咨询和信息发布服务。
四是建立信息专栏。全省统一规范建立了各市(州)、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有效运行,共用信息统一发布,资源共享。
五是举办大型活动。利用农业科技大集、阳光工程培训、长春农博会等大型活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等。
通过这些有效的宣传形式,让农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做到补贴政策、补贴信息、补贴资金、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资金结算、操作方式等全部公开,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科学、规范、、廉洁实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
- 关于《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
- 农业农村部郑重声明!
-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等补贴额调整、种子清选机等退出补贴范围
- 关于发布农业轮式拖拉机先进性评价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 关于2023年第六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 补贴额一览表|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小麦镇压机(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示
- 补贴额一览表|陕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调整)的公示
- 19661甘肃省关于切实加快资金兑付的通知
- 18472西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 18353上海市第二批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结果的通报
- 17564关于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和手机APP继续维护的通知
- 17295福建省2024年第八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通报
- 16546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对长沙恒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 16217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
- 14538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告
- 14189安徽省开展2024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