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政策问答】
1.为什么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模式?
答:开展“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是新形势下简化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强化监管的需要,可以让农民直接感受到补贴政策的实惠,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便民、高效规范、廉洁安全实施。
2.2014年安徽省重点补贴机具有哪些?
答:《安徽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全省重点补贴机具为:深松机、旋耕播种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水稻插秧机、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谷物收获机械(喂入量5kg以上)、玉米收获机械、捡拾压捆机、压捆机、茎杆收集(处理)机、轮式拖拉机(90马力以上)、茶叶加工机械。
3.补贴产品经销商怎么确定的?能否跨县购机?
答: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并自主确定本企业补贴产品经销商,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再确定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不得再经营补贴机具。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允许跨县购机,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
4.血防疫区县和丘陵山区农机购置补贴有特殊政策吗?
答:8~15马力手扶拖拉机仅限于血防疫区和丘陵山区选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安徽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5.补贴机具还有哪些要求?
答: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
6.机具叠加补贴还有吗?
答:《安徽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各地不得安排资金对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进行叠加补贴。鼓励市县安排资金对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农机作业进行补贴试点。
7.购买补贴机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了解政策。为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建议农民购机前先向当地农机部门咨询。二是自主谈价。补贴机具与其他机具一样,价格由市场机制形成,农民应与经销商充分议价。三是索要发票。发票(正规购机发票)一律全额开具,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要注明发动机编号)、购机日期等。要保存好发票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申请补贴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并交发票复印件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四是及时申请。购机者应主动向户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等。
8.通过哪些渠道能够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答: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的渠道有很多,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农机化网站。通过各级农机化网站的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可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各类媒体积极报道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信息,加强舆论监督。农机部门也及时通过媒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布实施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农机部门。通过拨打省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热线,向工作人员咨询政策信息。
9.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如何投诉?
答:机具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依法向补贴产品供货方提出“三包”要求,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程序向当地农机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投诉电话:(1)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监督站(电话:0551-62655419);(2)安徽省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电话:0551-65142218)。对于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问题,可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反映。对于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10.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还有吗?怎么申请?
答:2014年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按照《安徽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报废机具为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其中,拖拉机的补贴标准从500元至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的补贴标准从3000元至1.8万元不等。凡符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依法报废旧农机并购买新农机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均可向当地农机部门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包括报废确认、申请补贴、兑现补贴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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