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农机〔2013〕17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有关生产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农机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机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当前抓好农机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紧行动。当前正值夏收夏种农忙季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和行驶频繁,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近期,个别地方发生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转移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伤亡的事故,教训深刻。因此,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农机生产形势的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农机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农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彻底整治。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关于深化农机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与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非法拼装、改装报废机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农机(粮食)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为主要对象,以当前使用频率较高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为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网格化管理”。要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予以登记,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三、强化宣教,增强意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农机片组,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十二个“生产月”和“平安农机”创建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农机生产宣教活动,采取简单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农民和农机从业人员宣传普及农机知识。要以提高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烘干机、插秧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操作水平为重点,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服务下乡活动,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开展技术操作培训,指导机具维修保养,提高机具性能和机手操作能力。
四、严格督查,落实责任。抓好农业机械监管工作是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在开展农机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要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好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对生产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省局将在近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各市于6月底前将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报送省局,联系人:苗承舟,0571-86757977。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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