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关于做好“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鲁经信消字[2013]254号
各市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市农机局(办),中石化、中石油各市分公司:
6月份开始,我省从南到北、自西向东将陆续进入“三夏”农忙季节。为确保我省夏粮收获、夏季播种和农作物管理顺利进行,切实做好“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夏”农业用油供应工作的重要意义。“三夏”生产事关粮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夏”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夏收的突出特点就是抢时间,油品供应保障充足及时对确保农机抢时作业至关重要。尽管目前我省柴油资源充足、供应稳定,但因夏收时间短、任务重,农机用油需求量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站在支持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是粮食的高度,把做好“三夏”生产用油供应作为当前一个时期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资源有保证的情况下,重点做好“三夏”农机作业用油的快速和便捷供应,确保全省夏粮丰产丰收。
二、认真做好“三夏”用油供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成品油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供求形势和变化趋势,做好对成品油市场需求、销售、库存等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控制市场运行局势。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对供需矛盾突出、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各级农机部门要提前分析预测全省“三夏”生产形势,准确掌握各地夏粮种植面积、收割时间、农业机械投入数量及分布、收割进度等情况,研究分析“三夏”集中用油的时间和数量,主动与中石化、中石油各地分公司进行联系对接并做好预案。
中石化、中石油山东各级分公司要切实担负起我省成品油保供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供应主渠道作用,密切关注“三夏”生产形势和成品油需求走势,根据农机部门对“三夏”用油的需求分析,从组织体系、油源配置、站点布局、人员配备、应急方案及联系渠道和方式等方面,提前制定保供方案,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增加资源储备,提高库存。各市分公司的“三夏”保供方案要于5月31日前报省公司,并抄送市成品油主管部门和农机管理部门。
同时,各市成品油主管部门还要组织本地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发挥好市场供应的补充作用,在“三夏”来临之前,积极筹备货源,增加库存,搞好油品供应和服务。
三、全力以赴做好“三夏”成品油保供工作。“三夏”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分赴生产线,亲临现场指挥,搞好组织协调,及时解决油品供应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对“三夏”作业的农机用油敞开供应,不限时、不限量、不加价。根据“三夏”期间大型联合收割机作业区的转移情况,及时调整柴油投放,保障用油需求。夏收紧张、农机集中作业期间,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安排农机加油站点或农机专用加油机,并在加油站醒目位置悬挂农机加油站标志,为作业农机加油开辟“绿色通道”,24小时营业。特别是对跨区作业的农机要优先安排加油,允许机手自带容器加油。对距离加油站点偏远的村庄、农田,可以安排车辆送油到田间地头。中石化、中石油山东公司所属各市、县公司,要开通“三夏”保供热线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畅通,及时协调解决“三夏”保供中出现的问题。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行为。各地成品油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工商、物价、公安、质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以次充好、随意涨价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三夏”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三夏”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督导“三夏”用油的供应工作,加大对加油站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服务水平。
五、搞好组织协调,齐心合力做好保供工作。各级成品油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综合协调的任务,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三夏”农机用油保供工作。省、市、县(市、区)各级成品油主管部门、农机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相互之间及时联系沟通,把农机用油供应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好、落实好,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三夏”农机用油工作的情况。在出现供需矛盾突出、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以利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考虑市场对成品油需求的影响,在突出抓好“三夏”农机用油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好整个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对成品油的需求供应,避免顾此失彼,确保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的需求供应。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 中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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