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诸城市出台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013-04-25
潍坊农机化信息网 12400
近日,诸城市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扶持力度,着力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努力在新起点上再创农业发展新优势。
该办法将家庭农场根据规模大小分为小型家庭农场、中型家庭农场和大型家庭农场,对种植业、养殖业和种养结合等产业类型,分别确定了具体的面积、存栏、出栏、收入等认定标准,认定的家庭农场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常年有2人以上固定在农场从事生产劳动;有专业生产经营项目,专业生产率占90%以上;家庭农场用地必须有规范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其中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流转合同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且从事经营两年以上;具备基本的办公设备,有基本财务账簿和生产经营相关制度,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设施、配套设施,具备防灾抗灾能力;全年本业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达到90%以上,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本镇街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
该办法还规定了家庭农场的申报程序: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须先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取得资格认定。申报单位对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填报《家庭农场申请表》,随报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镇街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镇街主管部门对农场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以镇街为单位向市委农工办报送审核材料。然后,主管部门根据镇街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提出初审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由市委农工办发文公布,颁发“诸城市家庭农场”资格证。获得市级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同时,工商部门适当放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条件,实行免费注册登记。凡被认定的家庭农场,享受市政府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相关政策。
该办法将家庭农场根据规模大小分为小型家庭农场、中型家庭农场和大型家庭农场,对种植业、养殖业和种养结合等产业类型,分别确定了具体的面积、存栏、出栏、收入等认定标准,认定的家庭农场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常年有2人以上固定在农场从事生产劳动;有专业生产经营项目,专业生产率占90%以上;家庭农场用地必须有规范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其中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流转合同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且从事经营两年以上;具备基本的办公设备,有基本财务账簿和生产经营相关制度,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设施、配套设施,具备防灾抗灾能力;全年本业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达到90%以上,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本镇街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
该办法还规定了家庭农场的申报程序: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须先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取得资格认定。申报单位对照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填报《家庭农场申请表》,随报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镇街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镇街主管部门对农场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以镇街为单位向市委农工办报送审核材料。然后,主管部门根据镇街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提出初审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由市委农工办发文公布,颁发“诸城市家庭农场”资格证。获得市级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同时,工商部门适当放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条件,实行免费注册登记。凡被认定的家庭农场,享受市政府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相关政策。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
- 13611农业农村部: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13522关于变更2025第十三届内蒙古春季农业机械博览会会址的公告——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宣
- 13433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要求加快农机补贴兑付!
- 129442025西南农机展:丘陵农机、粮油机械、畜牧机械与春耕农机团购节大集结!
- 12915聚焦现代农业!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农机展2月28日盛大举行
- 12736第二届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金融峰会暨农机新营销高端论坛在济南举办
- 12587关于推介2024年设施种植机械化生产主推模式的通知
- 11908拓展终端 开发渠道 | 500家农机企业5000家合作社300家经销商的PARTY
- 11899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审相关事项的通知